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3 09:5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公开(下载网址http://www.wltqq.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78-265104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明安镇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及清理,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稳步有序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规范公开程序,提升公开质量。2023年我镇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截至12月,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余条。强化保密意识,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明确各部门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同时所公开的信息要严格讲究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能够准确及时的反映政府各项工作动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积极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监督电话等办事指南,对行使人事行政权力办理的各项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工作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一律予以公开,积极建立并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党务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

  2.加强政务新媒体内部管理,对开设的政务新媒体,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事实关和保密关。对我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积极进行管理和内容维护,确保不出现“休眠账号”“僵尸账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在梳理完善各项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创新公开制度,加强政府公开信息报送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2.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对于已公开的内容过期后不能及时的清理。

  改进措施:

  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筛查与整理,对于已过期内容及时清理并更新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