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0:58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公安局联系(电话:0478-32161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严格按照国家、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按照旗委、政府的部署,乌拉特前旗公安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渠道等举措,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呈现出领导有力、稳步推进、不断深化、良好发展的态势。截止2023年12月31日,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利用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栏平台公开政务信息28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今日头条号等发布信息557条;依托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852件,处理决定889次。全年未收到网络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旗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收到1项申请公开事项,已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同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单位,旗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旗政府办政务公开股的指导,完成了新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维护,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做到便民、为民。

  (五)监督保障情况

  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上级工作部署,第一时间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3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2

行政强制

4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3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时效性有待增强、规范性有待提升等问题。

  改进措施。

  一、提高站位,主动谋划,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质量。紧紧围绕全旗发展大局和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和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重点问题,提前谋划,主动作为,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扩展公开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法治,总结公开经验、规范公开标准、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升公开服务质量。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契机,以改革创新破除制约政府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智能化水平。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知识,提高公安局政务公开水平。

  三、加强培训,用好载体,提升政策解读水平。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等重要政策,善于借助媒体力量,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沟通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扩大公众受益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拉特前旗公安局

  2024年1月8日

        乌拉特前旗公安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