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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24年01月24日 10:17 编辑: 来源: 乌拉特前旗住建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478-3268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旗住建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清晰、流转顺畅,公开内容和时效符合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全年主动公开条目60余条,包括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等工作进展、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决策、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而提起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做好重要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公开、重要活动动态公开、重要意见征求反馈情况公开。通过“乌拉特前旗”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进行规范发布和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住建行政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完成乌拉特前旗住建局网站的内容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以项目化开展督查督办,确保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局党委对政务公开领域发生的作风效能问题进行执纪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不够主动,更新不及时,信息质量也略显不足。改进措施:强化工作创新,优化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促服务、促落实、促规范,借鉴先进经验,注重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探索。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业性较强,需要掌握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具备相应的文字处理、编辑功底。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存在组织培训缺乏、讲解不深入的问题,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各类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整体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我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         

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