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21 20:0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78-265104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履行上级政务服务要求,定期公开公示相应内容,以服务群众为本职,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管理办法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及依申请公开说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截止12月底,共有0件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按照政府文件审签流程。进一步规范落实动态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编发力度,做好内容保障工作。常态化开展错敏信息和表述不规范信息删查工作,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全面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同时,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网站建设,指导各行政村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我单位公开事项流程及公开时效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简化公开流程。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多次邀请各行政村党委书记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打通“堵点”“难点”。

  2.进一步强化公开事项时效性。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同时,强化公开事项宣传报道,让群众第一时间应知尽知。

  3.进一步深入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利用政府会议及专项工作部署会,在会上领学政务服务相关文件,强化领导干部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