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新安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21 20:2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拉特前旗新安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新安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78-2651507)。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以焦点内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公共文化服务、涉农补贴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热切关心的信息为主,并及时更新政府领导及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公开规范答复处理。2024年,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按照各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栏目信息稿件。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前的审核工作,压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明确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稿件需经过严格审核把关方可挂网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三审三校”程序,按规定及时做好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维护更新。同时做好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政救助、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助机制,提升日常信息公开运作效能,支持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岗位工作能力。重视群众监督,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对有关规定的理解把握不够。二是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各业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公开内容把握不准,工作主动性差。三是宣传效果有欠缺,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了解甚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条例》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三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本镇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做到及时更新。四是强化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处理

                         乌拉特前旗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