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16:44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局联系(电话:0478-3267955)。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2022年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2022年,我局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便民服务等内容。旗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53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更好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开事项,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人事变动和机构变更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材料收集和具体公开工作部门,切实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严格内容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格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及时、高效。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度,我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精准公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和协同联动。

  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把政务公开纳入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具体承办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确认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能否公开,形成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合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数量与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在改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的工作中,我们明确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各环节规范与责任主体,开展多轮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规范意识与实操能力,同时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自查自纠,确保信息公开全程合规、有序、严谨,有效提升了公开规范性。

  二是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与质量,我们拓宽信息收集渠道,确保信息全面,强化审核机制,力求数量充足、质量过硬,打造更透明政务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度,我局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2022年度,我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八项地方标准》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且定期开展自查整改,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化、标准化、规范化,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局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