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警示。分中心在各条渠道周边加布警示标牌,喷涂警示标语,在重点段落、重点水域建筑物上下游、桥梁布设警示牌,并在池水深的地方加装防护栏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是加强巡逻。安排工作人员每日开展沿渠巡逻,携带大喇叭实时播放警示公告,落实防溺水宣传,并随身配备如救生圈、救生绳等防溺水应急物资,可及时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宣传。分中心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宣传讲解预防溺水“六不准”、溺水自救方法、防溺水口诀等,在村社公告栏粘贴宣传单,提升周边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并邀请乌拉特前旗融媒体,通过融媒体渠道宣传防溺水知识,扩大宣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