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05 11:17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6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7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8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

  2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