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飞云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28 15:40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苗飞云

  被继承人:李莲女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三区(红旗信用社住宅小区)1号楼1单元101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8489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8489号,面积:81.93平方米。

  被继承人李莲女于20130511日死亡,现继承人 苗飞云 要求继承 李莲女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苗飞云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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