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武春梅
被继承人:李吉军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三区1号楼1单元107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9726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9726号,面积:75.98平方米。
被继承人李吉军于2016年01月23日死亡,现继承人 武春梅 要求继承 李吉军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武春梅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