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美美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8-26 09:32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闫美美

  被继承人:高鹏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一居区(振兴花苑小区)21号楼3单元352号(合同编号:2021-9000104)。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 2021-9000104,房屋面积:118.62平方米。

  被继承人高鹏于20210801日死亡;现继承人闫美美要求继承高鹏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闫美美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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