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付毛眼
被继承人:刘双全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四居区(兴隆嘉苑小区)8 号楼3单元321号(合同编号:2011-9000218)。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 2011-9000218,房屋面积:100.59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双全于2018年8月14日死亡;现继承人付毛眼要求继承刘双全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付毛眼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