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韩五白
被继承人:刘明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二区一街坊(东方银座小区)5号楼4单元462号(合同编号:2013-9002003)。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 2013-9002003,房屋面积:98.86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明于2018年09月13日死亡;现继承人韩五白要求继承刘明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韩五白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