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雄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29 17:13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李志雄

  被继承人:李英明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九区一街坊(土地证号:乌前国用(2004)字第402000277号,房权证乌前字第02229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02229号(土地证号:乌前国用(2004)字第402000277号),房屋面积:91.87平方米;土地面积:157.8平方米。

  被继承人李英明于2006928日死亡;现继承人李志雄要求继承李英明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李志雄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