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华房屋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03 17:13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张建华房屋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不慎将乌拉特前旗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丢失, 房屋产权人:张建华,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旧8200号,坐落:乌拉特前旗新安镇(长胜),面积:94.48平米。张建华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现将张建华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旧8200号)声明作废。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办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