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高凤英
被继承人:王建军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三居区(安居二小区)2号楼3单元306(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31402130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31402130号,面积:91.61平方米。
被继承人王建军于2018年02月20日死亡,现继承人 高凤英 要求继承 王建军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高凤英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