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任娟、刘旭伦
被继承人:刘斌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一居区(幸福安康小区)10号楼1单元121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307815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307815号,面积:135.96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斌于2020年07月29日死亡,现继承人 任娟、刘旭伦 要求继承 刘斌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任娟、刘旭伦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两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