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爱法院执行房本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未执行回
作废公告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823执恢528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内0823执恢528号,将杨莉与杨勇所有的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八区房屋转移到杨爱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101021002795号及原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乌前旗国用(2010)第40102851号未收回,现声明作废原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作废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异议不成立的,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我中心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823执恢528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内0823执恢528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人: 杨莉与杨勇
坐 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八区
原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101021002795号
原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乌前旗国用(2010)第40102851号
联系电话:0478-3235806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