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张静
被继承人:刘明安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二居区(土地证号:乌前国用(2005)字第40200451号,房权证乌前字第23874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23874号(土地证号:乌前国用(2005)字第40200451号),房屋面积:196.77平方米;土地面积:252.8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明安于2022年12月20日死亡;现继承人张静要求继承刘明安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张静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