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张庆梅
被继承人:齐桂兰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四区(御景苑小区)11号楼4单元471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402554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402554号,面积:108.55平方米。
被继承人齐桂兰于2018年05月27日死亡,现继承人 张庆梅 要求继承 齐桂兰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张庆梅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