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梅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13 17:55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张庆梅

  被继承人:齐桂兰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四区(御景苑小区)11号楼4单元471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402554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402554号,面积:108.55平方米。

  被继承人齐桂兰于20180527日死亡,现继承人 张庆梅 要求继承 齐桂兰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张庆梅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