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东霞房屋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19 17:16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马东霞房屋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不慎将乌拉特前旗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丢失, 房屋产权人:马东霞,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101305号,坐落: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佘太村佘-佘太-10(商贸广场)门店2号,面积:31.53平米。马东霞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现将马东霞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101305号)声明作废。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办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