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乐房屋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23 11:58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张乐房屋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不慎将乌拉特前旗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丢失, 房屋产权人:张乐(共有权人:张海燕),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04517号,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发电厂6-3-333 ,面积:63.21平米。张乐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现将张乐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04517号)声明作废。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办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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