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瑞英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30 15:20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齐瑞英

  被继承人:贾文言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新区(丽水嘉苑小区)17号楼3单元311号(合同编号:2012-0003718)。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 2012-0003718,房屋面积:96.42平方米。

  被继承人贾文言于20170807日死亡;现继承人齐瑞英要求继承贾文言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齐瑞英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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