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军房屋他项权证的遗失声明
不慎将乌拉特前旗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他项权证丢失, 房屋产权人:李志军(共有权人:刘梅),房屋他项权证号:101041502737,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502628号,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天福祥园小区15-1-142号,面积:147.93平米,现将李志军的房屋他项权证(他项权证号:101041502737)声明作废。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