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刘炳瑞
被继承人:刘海超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二居区(土地证号:乌前国用(1992)字第2105574号,房权证乌前字第2355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2355号(土地证号:乌前国用(1992)字第2105574号),房屋面积:100.00平方米;土地面积:186.00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海超于2020年06月03日死亡;现继承人刘炳瑞要求继承刘海超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刘炳瑞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