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丁巧花
被继承人:张永厚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佘太村(向新元小区)1号楼1单元122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201517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201517号,面积:90.97平方米。
被继承人张永厚于2023年03月20日死亡,现继承人 丁巧花 要求继承 张永厚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丁巧花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