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春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08 10:46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王福春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不慎将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丢失,不动产权人:王福春(共有权人:姜椒英),不动产权证证号:蒙(2020)乌拉特前旗不动产权第0025807号,坐落: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万太公村韩毛圪旦社,面积:216.4平米,土地使用面积:778.015平米。王福春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现将王福春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蒙(2020)乌拉特前旗不动产权第0025807号)声明作废。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办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