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桃花、张彩琴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12 17:45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丁桃花、张彩琴

  被继承人:张义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土地证号:乌前国用(2000)字第4050682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乌前国用(2000)字第4050682号,土地面积:256.80平方米。

  被继承人张义于20200615日死亡;现继承人丁桃花、张彩琴要求继承张义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丁桃花、张彩琴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两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