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和邬艳法院执行房本未执行回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13 15:35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王杰和邬艳法院执行房本未执行回

  作废公告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823执恢72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823执恢72号,将王杰和邬艳所有的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绿都小区4号楼1单元402号房屋转移到王玉春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号: 蒙(2018)乌拉特前旗不动产权第0003799未收回,现声明作废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作废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我中心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823执恢72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823执恢72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人: 王杰和邬艳

  坐 落: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绿都小区4号楼1单元402

  原房屋所有权证号: 蒙(2018)乌拉特前旗不动产权第0003799

  联系电话:0478-3235806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