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女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0 18:07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张林女

  被继承人:李官元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五居区(嘉峻华庭二期)1号楼4单元461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202625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202625号,面积:44.86平方米。

  被继承人李官元于20160909日死亡,现继承人 张林女 要求继承 李官元 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 张林女 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