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英继承公示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07 10:05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王海英

  被继承人:陈大伟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佘太村(土地证号:乌前国用(1996)字第4020102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31100305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31100305号(土地证号:乌前国用(1996)字第4020102号),房屋面积:148.00平方米;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

  被继承人陈大伟于20140205日死亡;现继承人王海英要求继承陈大伟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王海英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