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李睿杰
被继承人:李智全(李智泉)、郝春文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三居区(土地证号:乌前国用(1989字第0002016号,房权证乌前字第08645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08645号(土地证号:乌前国用(1989)字第0002016号),房屋面积:84.25平方米;土地面积:135.91平方米。
被继承人李智全(李智泉)于2016年11月12日死亡;郝春文于2024年07月08日死亡;现继承人李睿杰要求继承李智全(李智泉)、郝春文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李睿杰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