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五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他项权证未执行回公告
编号:2025-13
作废公告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2025)内0823执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解除内蒙古五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紫云嘉苑A4号楼1单元172号的房产享有的抵押权,原房屋他项权证号:101041304868号未收回,现声明作废原房屋他项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作废公告。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我中心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2025)内0823执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抵押权权利人: 内蒙古五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坐 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紫云嘉苑A4号楼1单元172号
原房屋他项权证号: 101041304868号
联系电话:0478-3235806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