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美莲、许四海法院执行房本未执行回
编号:2025-35
作废公告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823执恢227号之二和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823执恢227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823执606号之二,将任美莲与许四海所有的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福都名苑小区B1号楼三层和四层公寓转移到内蒙古凯咪莱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101031204522号、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101031204523号未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作废公告。我中心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823执恢227号之二和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823执恢227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人: 任美莲与许四海
坐 落: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福都名苑小区B1号楼三层和四层公寓
原房屋所有权证号: 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101031204522号、蒙房权证乌拉特前旗字第101031204523号
联系电话:0478-3235806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