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瑞琪、王丽霞(101021302645)法院执行房本未执行回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31 16:19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田瑞琪、王丽霞(101021302645)法院执行房本未执行回

  编号:2026-013

  作废公告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内0823147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内08231473号,将田瑞琪和王丽霞所有的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幸福安康小区13号楼1号商业门店房屋转移到陈瑞军名下,原产权证号:101021302645号未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作废公告。我中心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内0823147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内08231473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人: 田瑞琪和王丽霞

  坐 落: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幸福安康小区13号楼1号商业门店

  原产权证号:101021302645

  联系电话:0478-3235806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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