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瑞琪、王丽霞(101021302645)法院执行房本未执行回
编号:2026-013
作废公告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内0823执147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内0823执1473号,将田瑞琪和王丽霞所有的位于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幸福安康小区13号楼1号商业门店房屋转移到陈瑞军名下,原产权证号:101021302645号未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作废公告。我中心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内0823执147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内0823执1473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所有权人: 田瑞琪和王丽霞
坐 落: 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幸福安康小区13号楼1号商业门店
原产权证号:101021302645号
联系电话:0478-3235806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