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巡查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动员会、《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中办发电[2017]13号])、《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内党办发[2017]1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乌拉特前旗从6月10日至9月底在全旗开展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排查治理“百日行动”。


自全旗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乌拉特前开展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排查治理“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并向各苏木镇、农牧场、各有关部门印发了《实施方案》。旗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了三个专项工作排查组进行拉网式排查,旗委书记陈功明带队集中排查乌拉山周边区域、政府旗长朝格达来带队集中排查白音查汗山周边区域、旗委副书记菅江左带队集中排查查石太山周边区域。并将排查结果梳理,建立排查台账要求排查组成员签字确认,层层落实责任,责任到人。


6月15日,旗委书记陈功明带领公安、国土、安监、经信、环保等部门深入乌拉山周边区域进行排查。


陈功明指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排查治理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治理放在重要位置,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治理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陈功明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要通力合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从源头上控制矿产资源违法开采形为,建立废弃矿井、矿坑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将我旗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治理各项工作抓好抓实。

乌拉特前旗国土资源局 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