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5 10:35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等四个支出方向)的通知》(内财农2025〕47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5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改合发2025〕356号)要求,按照《巴彦淖尔市2025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乌拉特前旗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条件

  主要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且被培育为市级以上示范社的粮油生产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以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且被培育为市级以上示范场的粮油生产类家庭农场。2021-2024年享受过中央财政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项目的主体不在本次支持范围内。具体条件:

  (一)经营规模适度。重点支持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的中小型经营主体。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参照《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准确标明相关承包地块代码。

  (二)财务管理规范。农牧民合作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核算和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并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牧场规范使用“随手记”财务软件记账,收支、库存等记录完整规范。

  (三)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合作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制定完善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家庭农牧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联农带农紧密。农牧民合作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县域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 60%。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能够通过订单带动、吸纳就业、代耕代种、技术辅导等方式,与中小农牧户、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和帮扶关系。

  (六)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二、支持内容

  )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升粮油作物生产能力。持粮油生产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新农机装备,建设农机库棚、烘干仓储、分选包装等生产性设施,提升综合生产能力。支持粮油生产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

  )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延长产业链条。主要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领办创办粮油等主要农产品加工企业。

  支持数量、方式标准

  支持数量

  2025年乌拉特前旗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1个,家庭农牧场4个。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通过测产验收、专家评选、结果公示的方式,对完成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单产提升任务较好,联农带农作用明显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进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对单个主体的奖补限额农牧民合作社不超过 10万元、家庭农牧场不超过3万元。已在当年获得单产提升相关项目支持和财政补贴的主体,原则上不再叠加奖补,防止人为“垒大户”。四、申报时限

  在2025年7月底前向旗农牧和科技局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提交申报资料。(合作社材料清单:项目申报表;合作社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合作社章程入社成员花名册;成员账户;财务管理制度;上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申报项目的决议新农直报系统数据更新并提供截图上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土地流转(出租、入股)合同复印件等)、(家庭农牧场材料清单:项目申请表;基本情况表;认定证书复印件家庭农牧场管理制度“一码通”我的农场截图和家庭农场信息截图;“随手记”首页个人中心“基本信息”截图;2024年经营利润查询明细;2024年总利润查询明细;2023-2024年流水账查询明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家庭农牧场经营情况)。

  四、项目审核

  旗农科局将对申报项目的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进行遴选审核,按照《巴彦淖尔市2025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任务及补助资金分配表”最终确定我旗享受补助资金的合作社及家庭农牧场数量及名称。成立项目实施工作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初审,初审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  雄  电话:13947852309

       张海波  电话:13214881668

   

   

  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