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1-29 09:52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乌拉特前旗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360665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拉特前旗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数字化水平。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旗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教育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等基础信息。利用“乌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不断提升教育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打造协同联动力,2025年共公布信息共181篇。及时发布全教育政策、服务相关信息。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及时公开义务教育重点领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在法定时限内答复,按时答复率100%。依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基础教育信息统计内容。本年度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流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细化梳理审批服务事项,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推进基层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旗教育局切实做好教育领域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工作。2025年相关政府信息纸质文件已保存在教育局档案室。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旗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一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操人才。强化对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监管,健全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1.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的功能效应仍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创新;2.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尚未做到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新老工作对接,确保工作不脱节,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不断丰富解读形式,及时有效执行政策阐释任务,引导领导干部带头解读相关政策,提高公众对政策核心要求的理解,确保相关政策得到全面贯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