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申报指南
目标价格补贴范围为全旗各地合法耕地上当年种植的玉米(不包含青贮玉米)、大豆、马铃薯实际种植面积。补贴范围严格限定为合法的耕地以及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二轮承包已确权的,但不在禁种高秆作物区内种植玉米的耕地。
二、不予补贴情况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补贴:一是对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二是未经批准新开垦的土地;三是在自治区河湖管理范围内划定的禁种高秆作物区域内种植的玉米等违规种植的土地;四是非法开垦侵占草原林地、行洪区域和山洪行洪道、排干内非法种植的玉米、大豆、马铃薯;五是其他存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的行为(非法开垦草原、侵占林地的由林草部门认定,侵占黄河和山洪行洪道及排干、黄河河道禁种区玉米生产田由防汛主管部门认定);六是在没有较大灾害的情况下,对玉米、大豆、马铃薯等补贴范围内的作物单产明显低于当地平均亩产水平的、种植后放任不管或不进行田间管理的、种植在不适宜区域且有明显套取补贴行为的不予补贴。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的实际生产者。公职人员不得享受生产者补贴。
四、补贴标准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标准为:连片种植300亩以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带型按大豆玉米4+4的行比种植模式推广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享受大豆单种补贴800元/亩(折纯大豆0.5亩,享受大豆单种补贴400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中玉米折存面积0.5亩,享受玉米生产者补贴。大豆补贴标准:集中连片种植大豆3亩以上,水地大豆单种补贴200元/亩、旱地大豆补贴150元/亩,3亩以下不享受补贴政策,黄河滩区所有耕地不享受大豆种植补贴政策;转基因玉米种植推广:凡纳入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转基因玉米种植示范点的转基因玉米生产,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每亩补贴100元,不再重复享受玉米生产者补贴,推广种植面积3.1万亩;马铃薯补贴标准按照资金下达的总量和实际种植面积确定补贴标准,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后的剩余资金并入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按照当年实际玉米种植面积测算,确定补贴标准。
五、补贴流程
1.申报、编册。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向所在村民小组上报合法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面积,由苏木镇(农牧林场)主导选出村民代表,组成丈量核实小组,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要严格甄别“一地多补”情况的发生。同时,由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者认可签字后,将花名册在村民小组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后上报嘎查村委。嘎查村委会审核后汇总,嘎查村负责人签字加盖嘎查村委公章,上报苏木镇(农牧林场)。花名册应包括种植者姓名、身份证号、种植地块四至坐标、一卡通卡号以及合法的玉米、大豆、马铃薯实际种植面积、联系电话等内容。
苏木镇(农牧林场)对嘎查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对上报有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核实后的种植花名册在嘎查村公示栏或微信群等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留档,并将花名册上报旗统计局、财政局、农科局。
2.调查、核实。要加强补贴数据核实对比,由旗农科局牵头,旗财政局和各苏木镇(农牧林场)积极配合做好玉米面积的抽查核验工作。
对补贴对象的身份信息和生存认证进行核实(公职人员不得领取补贴款,死亡人员及时变更领取人),并及时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变更和完善,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旗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利用“一卡通”系统,强化补贴对象与公安户籍信息、人社社保信息、民政殡葬等业务系统的数据印证,加强对上下年度间、当年对象间的比对,存在差额较大、数额较大的要重点分析、核实研判,防止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
3.完善档案、发放补贴。公示汇总后的玉米、大豆、马铃薯等补贴面积经旗统计局和农科局认定后上报市统计局、农牧局,同时报送旗财政局。旗财政局以此作为向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发放补贴的依据。旗财政局收到市财政局拨付的补贴资金后,由苏木镇(农牧林场)根据补贴标准和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花名册,录入财政网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发放数据,并将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的补贴信息在苏木镇(农牧林场)公开场所进行张榜公示,同时设立政策咨询电话,解答农牧民疑问,接受农牧民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将玉米、大豆、马铃薯补贴资金发放到生产者手中。
4.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各苏木镇(农牧林场)对核实后的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的农户档案,于8月30日前上报旗农科局备案审核,旗财政局在9月30日前将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农科局政策咨询电话:0478-3607022
财政局政策咨询电话:0478-3213821
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