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凝聚基层治理最大公约数
初秋时节,一抹斜阳透过依旧茂密的树叶,映射在额尔登布拉格苏木,一如落叶知秋微风徐来,所有美好终将不期而至。在额尔登布拉格苏木,一幅乡风文明、民美村富的乡村振兴画卷正徐徐展开。
近年来,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坚持“党委主导、群众首创、民主监督、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牧民自己“提”、群众共同“议”、“两委”会议定的方式修订实施村规民约,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社会管理。
“约”出整顿新效能。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将村规民约作为解决当前嘎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突破口,把村规民约与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党员星级化管理、最强党支部创建等工作相结合,避免泛泛而谈、流于形式,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于因土地矛盾纠纷集中被定为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村规民约明确“不得私自乱开集体土地”“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庄建设规划,不扩占,不超高”“遵照规划不乱建,保护草原原风貌”等具体事项,并对党员在公序良俗、乡村建设、家庭邻里关系等方面带头做表率上作出规定,让村规民约成为党员星级评比的“硬杠杠”。
“约”出文明新风尚。各嘎查组建了村规民约评议组,由嘎查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嘎查长或“监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为嘎查“两委”其他人员及部分党员代表、牧民代表。评议组每月参与制定党员及牧民行为“红黑榜”,并进行公示。重点督查遵守公德民俗、配合苏木中心工作、邻里关系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情况。对违反村规民约拒不改正和拒绝接受处理的情形,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用批评教育、“黑榜”曝光、暂缓评先评优等措施,对半年内连续蝉联“红榜”人员,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做到柔性与刚性制约相结合,推动村规民约成为引领文明新风尚的“助推器”。
“约”出地域新特色。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各嘎查立足当地实际,将生态环境保护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村规民约,明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草原原生态”“不得私自非法征占草原”“不讲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民俗文化要传承,民族团结永铸牢”等内容,让该苏木既能充分展示民俗文化魅力,又能深度促进民族团结。该苏木阿日齐嘎查党支部书记为国家级乌拉特民歌非遗文化传承人之一,建立起乌拉特民歌非遗文化传习所,经常性开展群众性民歌传唱活动,嘎查先后荣获自治区文明村镇、巴彦淖尔市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市级优秀党支部等市级及以上荣誉
现在,村规民约已成为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农牧民的“村宪”,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标配。在制定实施过程中,苏木党委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嘎查“两委”广泛征求农牧民意见建议制定,并有效依托党员示范岗、牧民中心户等,带动引导群众参与,不断提高牧民自觉把村规民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传统道德成风化俗,以规立德滋养文明乡风,让村民行为准则有了新“标尺”,让党组织凝聚起基层治理的最大“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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