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停止建设活动的通告
各苏木镇、农牧场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驻旗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河道有关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从即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停止一切建设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停建范围
黄河乌拉特前旗段管理范围内。
二、停建要求
严禁在黄河乌拉特前旗段管理范围内新增耕地、房屋及相关设施和迁入人口,对黄河乌拉特前旗段管理范围内已批的在建和未建项目一律暂停。
三、加强监管
旗工作专班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停建范围内的新增耕地、房屋及相关设施和迁入人口的违法行为,对违反本通告的,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旗直有关部门、沿黄各镇人民政府、林业管护中心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受理单位在接到举报后将迅速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478—3266973。
五、本通告从即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