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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乌拉特前旗卫生健康事业 “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报告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23年01月09日 11:24 编辑: 来源: 卫健委

  乌拉特前旗卫生健康事业

  “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在旗委、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乌拉特前旗卫健委贯彻落实新时期各项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和行业作风建设,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整体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卫生基本情况

  全旗现有医疗卫生单位303所,其中旗直医疗卫生单位5所、民营医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所、苏木镇卫生院20所,嘎查村卫生室179所,城镇个体诊所94所。卫健系统现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1706人,其中高级职称306人,中级职称327人,初级职称1973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技术人员5.89人。各医疗机构共开设床位1387张,每千人拥有床位4.73张。

  二、“十三五”期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按照要求,实施了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5项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从2016年的人均45元,提高到目前的人均74元。截止目前,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295891人,建档率99.93%,动态使用健康档案114913份,动态使用率38.26%;管理高血压患者36333人,已规范管理7550人,规范管理率20.78%;管理糖尿病患者7675人,已规范管理1485人,规范管理率19.6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240人,规范管理率为99.68%;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44828人,已接受健康管理8841人,管理率19.72%,免费体检9542人,老年人中医药管理完成13114人,中医药服务率29.25%;孕产妇管理698人,早孕建册686人,早孕建册率98.28%,产后访视693人,产后访视率99.28%;0-6岁儿童12978人,健康管理11947人,管理率92.06%;0-36个月儿童中医药管理4911人,中医药管理率92.77%;儿童六苗接种率均在95%以上;基层医疗机构上报传染病32例,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达100%;组建家庭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医生签约143476人,签约率48.28%,重点人群签约103791人,签约率71.08%

  (二)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完善

  基层医疗机构全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规范基药采购、配备和使用行为,杜绝网外采购。所有基本药物均实行零差率销售。积极按照自治区《关于启动实施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按照采购周期进行网上采购,及时入库,网采基药占比63%。旗直医疗机构将基本药物作为医疗机构首选药物,按比例优先配备使用,基药平均占比40%,与发生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签订了《廉洁购销协议》和《药品购销合同》,合同签订率为100%。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旗不断健全农牧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群众就医条件和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完成了旗人民医院7000㎡附楼主体工程,投资300万元体检中心已正常运转,投资300万元改造提升了物检科服务能力,新建200㎡方便门诊药房,与美康生物公司合作的检验中心项目于2018年年底投入使用,德馨医养院建设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医院的综合基础服务能力得到极大改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化验楼2018年年底投入使用;完成了卫生计生综合大楼整体搬迁;完成了115万元622㎡小佘太卫生院和123万元1200㎡树林子卫生院建设项目;完成了中蒙医院迁建工程和苏独仑、先锋卫生院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2.2万㎡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综合楼项目已开工建设。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为基层卫生院配备了彩超、全自动生化仪、尿液分析仪、五分类血液分析仪、心电图机、煎药机、婴幼儿体重仪(带身高)、红外身高体重仪(带体质指数)等设备和流动医疗服务车,切实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突出了服务特色,改进了服务质量。重新规划设置村卫生室,按照“五统一”管理要求,本着稳步推开的原则,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开通新农合门诊报销,实行绩效考核。开展乡村卫生人员专业技术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工作,统一规范处方和各种登记记录,严格执业准入,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业水平,乡村一体化管理率达100%。

  (四)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重点落实了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一是推行基层医生家庭契约服务,强化首诊负责制,对危急重病人由家庭医生可直接转诊到旗级公立医院,开通急诊绿色通道,保障患者就医需求。二是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实行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阶梯式的住院起付线、多层次的补偿比例和差别化的门诊报销,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就近就医。三是建立远程会诊平台,以旗人民医院为核心,与北医三院、苏木镇卫生院实现远程会诊互联互通,做到适时会诊,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五)蒙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贯彻落实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医保支付中蒙中医扶持政策,鼓励城乡居民使用中医药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蒙中医药服务量占比。完善蒙医药中医药管理机制,在卫生健康委加挂了蒙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局长由委主任兼任。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股室划分责任区,配备蒙中医药监督人员;加强对口支援工作,开展“名师带徒”培养工作,在旗蒙中医医院设立基层蒙中医医生培训基地,成立了蒙中医药基层指导科,组建蒙中医理论及适宜技术师资队伍,指导全旗的蒙中医药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建立了基层蒙中医科普基地,建设了蒙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加强蒙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提高蒙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落实提升工程的各项任务,开展蒙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加强治未病能力建设,2018年底新建“治未病”中心,蒙中医预防保健知识知晓率有了大幅提高;开展了基层“蒙中医馆”建设项目,村卫生室配备了蒙中医健康宣传电视机,配备了中医适宜技术常用设备,推动了蒙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和开展;成立了乌拉特前旗蒙中医疗联合体,实现蒙中医双向转诊和蒙中医药技术及资源下沉。目前,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镇卫生院能够运用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治疗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门诊中医处方数较去年明显提高,嘎查村卫生室也以中医适宜技术为主,中医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断提高。现已形成以旗蒙中医医院为龙头,苏木镇卫生院为枢纽,嘎查村卫生室为基础和城乡个体医疗机构为补充的蒙中医服务网络体系。

  (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继续做好应对各类传染病暴发和流行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专业技术培训与演练,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实行24小时值班制,重点加强艾滋病、鼠疫、结核病、人间布病的防控工作,强化疫情监测,对非典、H7N9禽流感、鼠疫、甲型H1N1流感、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实施常态监测和疫情分级监测,科学实施疫情日报及零报制度。对我旗历史鼠疫疫源地进行定期监测。开展了免疫规划工作,举行了免疫规划宣传活动;强化传染病的管理及监测工作,主要针对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各医疗机构在做好一般传染病防治管理的同时,也能快速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疫情;开展艾滋病病人管理和艾滋病监测、干预,实现咨询、检测、规范化治疗“一站式”服务;加大地方病防控工作力度,开展了碘缺乏病监测、氟、砷中毒监测,完成尿碘、盐碘、水砷、水氟、茶氟的实验室质控样录入。

  (七)妇幼保健家庭发展工作

  提高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以卫生院或社区为单位,孕产妇保健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免费孕早期各项辅助检查检测率达到80%,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6%以上, 0-6岁儿童血红蛋白检测率达到80%,高危孕产妇、体弱儿管理率达100%。避免发生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和11‰以下,每年开展2次新生儿死亡评审。加大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各项指标完成质量的监督考核,提高医疗机构《母子保健手册》使用率,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中运用妇幼保健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结果,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项目的规范化、精细化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深入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深入实施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降消”项目、5岁以下儿童营养监测和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指导,规范技术操作,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妇幼重大项目有效实施,确保完成年度项目目标。

  全面落实《两纲》,提高产科质量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加强对《两纲》妇幼卫生目标实施的指导和监测评估。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和产前筛查技术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孕产妇产前筛查率和筛查质量。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婚前医学检查率以旗为单位达85%以上。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签发率达90%以,废证率控制到1%以下。强化妇幼保健院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按照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妇幼卫生信息报送工作。以“妇幼健康服务年”为契机,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打造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

  2020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3.3%,产前筛查率达到89.6%,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93.7%、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4.4%,全部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孕优项目实验室间质评估优良率达到90%,农村、牧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82.3%。

  (八)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护士法》、《母婴保健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监督力度。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开展职业健康维权行动。处理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后卫生监督与监测工作的协调问题,以免影响监督监测工作的同步开展。继续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2020年,重点对旗直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各苏木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重要路口体温检测点、重点公共场所、商场、城区供水等单位就疫情防控重点环节进行巡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有困难的要限时整改并形成整改落实报告备查。对旗人民医院,蒙中医医院派出医院控感专项工作指导监督员,指导监督医院控感工作,提出整改和完善意见。为了切实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对复工复产企业就传染病防控、安全生产、人员管控、企业消毒、物资贮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垃圾收集处理、集体用餐、防控宣传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和相关措施的落实,对于重点用工企业,选派专人进行指导和监督,与企业建立了联系制度。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学校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计划生育、母婴保健及职业卫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执法工作。

  (九)信息化建设工作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就医,近年来,我们对卫生信息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加强。完善了全旗卫生门户网站、卫生信息报送系统、OA办公系统、基本公共卫生系统、新农合市级统筹系统、村医注册管理系统、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系统等应用功能。旗人民医院、中蒙医院、博爱医院分别与北京武警总医院、北医三院、北大人民医院、协和医院、天坛医院、安贞医院、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医院等建立了远程诊疗协作关系,开通了远程诊疗会诊系统,实现远程诊疗服务。各医疗机构HIS系统与新农合系统实现有效衔接,参加新农合患者就医简化了审批和结报手续,提高了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的时效性。同时,HIS系统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实现了将传统的手写病历完全电子化,加强了药品使用和病历质量管理,落实了医院各项用药规范和措施,规范了医师的医疗行为,为医务人员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信息,有效促进了医疗质量的提高。

  (十)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改革目标

  一是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平台的运用,继续做好人口信息动态监测2020年计生年度全旗现居住总人口为275861人,出生1927人,出生率为4.7‰,比去年同期下降1.7个千分点;死亡1055人,死亡率为3.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5‰,比去年同期下降0.2个千分点;一孩、二孩登记1363例,三孩及以上审批65例。二是做好计划生育“三项制度”资格确认、信息录入、核查存档及年审上报工作,2020年特别扶助对象142人、奖励扶助对象868人。三是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和扶助关怀工作,实现“三个覆盖”。四是加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在三家公立医院设立母婴室。积极推动婴幼儿照护工作,完成乌拉特前旗首家托育机构——东方爱婴的备案工作。五是加快健全老龄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全旗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率100%,65周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67.59%,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77.23%。基本形成了城乡分级分类、多层次、服务互补的医养结合服务发展格局。松鹤敬老院获评全区敬老文明号,旗人民医院、中蒙医院、济民社区、西山咀卫生院获评市级安宁疗护试点。六是全面推进计生协会“六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工作,承接中国计生协“亲子小屋”项目和自治区计生“计划生育家庭维权”项目,积极开展计生家庭保险、“走基层送温暖”、“国策暖心”、“圆梦女孩”、“金婚伉俪”等活动。

  (十一)健康扶贫工作成效显著

  切实落实打赢扶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把健康扶贫工作列为重要政治任务。调整了大病救治病种,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到30种大病,目前全旗已摸查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患30种大病的贫困人口 923人,其中已救治883人,未救治40人,未救治原因个别患者因年龄大,自愿放弃治疗。提高慢病签约服务管理水平,组建由村卫生室医生、苏木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及公卫医生组成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每季度入户服务一次,指导贫困群众尤其是患病群众用药及康复保健。目前,签约贫困人口数10079人,其中慢病患者5556人。调整了健康扶贫政策,规范了转院转诊程序,与区、市健康扶贫报销及兜底保障政策有效衔接。

  (十二)积极开展创卫和健教工作

  在城区进出口和繁华地段,设立了多处创卫宣传栏和宣传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标语,旗委宣传部、旗创卫办宣传组制订创卫宣传实施方案,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开设创卫专栏、专题,及时跟进报道创卫动态,,发放宣传材料,制作禁烟标识牌 300余个,印发了《文明市民手册》、《居民保健手册》、《健康知识200问》、《家庭健康必备读本》、《创建卫生旗县 打造美好家园—致全旗广大居民的倡议书》等健康知识宣传单和健康教育读本。从区市聘请有关专家作为创卫技术顾问,多次举办创卫工作业务培训班,分组对创卫工作有关领导、业务人员、教师和社区干部进行严格培训。开展了健康促进旗县的建设工作,实施了健康教育“五进”活动。在乌拉山镇林海公园建设完善了面积26.6公顷的健康主题公园,建成2000米的健康步道,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及健康知识提示牌30余块。全旗还建成人口文化广场、人口文化大院、家庭健康指导中心等场所,不断增强健康知识的渗透性,切实做到入眼、入脑、入心,努力提高人们的健康知识水平。进一步完善各级爱卫办组织机构,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城市管理,强化了阵地宣传。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加大控烟禁烟宣传,继续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科学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治。

  (十三)取得的成绩

  2016年

  旗计生协会荣获“全区计划生育协会旗县级先进单位”;

  荣获“2014—2016全区家庭发展工作先进单位”;

  西小召卫生院、树林子卫生院、明安中心卫生院荣获国家“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荣获“全市2016年生育关怀先进旗县”;

  旗人民医院荣获“中国医联体探路先锋”、“中国县域人文医院”称号;荣获“全区医院感染横断面调查及目标性监测先进单位”、“全区平安医院示范单位”;旗人民医院许天云荣获“中国县城医院·百佳院长”。

  2017年

  荣获全区“卫生应急规范旗县”;

  荣获全区“家庭发展先进单位”;

  蒙中医医院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乌拉山镇林海社区、大佘太红明村、先锋镇分水村获评“全区新家庭计划示范单位”,刘卫华被评为“全区新家庭计划先进工作者”

  乌拉山镇东兴二社区荣获“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创建幸福家庭示范单位”、王爱叶、刘海滨家庭荣获“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幸福家庭示范户”荣誉;

  荣获全市“科教和卫生应急工作先进旗县区”

  2018年

  被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评为“2018年度计划生育保险工作先进集体”;

  旗疾控中心荣获“全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旗县级先进单位”、“全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旗县级先进单位”;

  旗妇幼保健院荣获“全区三八红旗集体”;

  旗人民医院荣获全国“县域医院信息化建设创新奖”、“2017-2018年度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优秀单位”、“2018年度管理创新医院”;

  乌拉山镇东兴二社区武海花家庭、史保根家庭荣获“2018年度全市十佳幸福家庭示范”荣誉,王爱叶、刘海滨家庭荣获“第二届全国幸福家庭”荣誉称号。

  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场会在我旗成功召开。

  2019年

  旗人民医院荣获“2019县域医共体模范”、“2019县域医院管理制度创新奖”、“2019县域医院科学能力建设奖”;

  旗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荣获“自治区卫生监督先进集体”,郭强同志被评为自治区卫生监督先进个人;

  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2020年

  全区2020年秋冬季全区鼠疫防控现场会暨应急演在我旗成功召开。

  三、“十四五”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全面深化医疗健康事业改革、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优化我旗卫生健康事业体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使我旗卫生健康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为根本宗旨,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认真分析当前卫生健康领域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要求,把握公益公平,优化资源整合,强化改革创新,突出能力建设,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领域的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医疗保健、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人才培养、综合监督、智慧医疗、健康大数据等综合改革,构建起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与乌拉特前旗建设相匹配的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原则。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升医疗技术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推动人人享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注重人民群众享有服务的感受和实效。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充分考虑我旗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就诊选择等因素。对于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卫生资源,做到优先配置、均衡配置、充分配置,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

  坚持加快发展,人才优先原则。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坚持把人力资源发展放在首位,并作为今后发展的重点。加快三家公立二级医院建设,注重硬件建设,更注重科研、人才、制度环境等软件建设,吸引、集聚高端优质资源,提升全旗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原则。优化突出资源配置优化和分级诊疗,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与信息化建设,注重影响健康的重大因素,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慢病防控,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蒙中医药事业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加快多元化办医格局。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宏观调控和统筹管理,有效动员、利用社会资源,增加供给,促进有序竞争,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三)规划目标

  与乌拉特前旗整体建设规划相衔接,构建适合我旗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到2025年,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更加突出,优势更加显现,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发展格局更加广泛,健康城市、健康城镇、健康乡村和健康细胞创建有序推进,人民群众自主健康的防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全面开展,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资源进一步优化,法律制度更加健全。新时代卫生健康科技与信息化等技术充分利用,争取卫生健康发展方式与服务模式有较大转变。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更好供给,身体素质进一步增强。

  总体布局

  (一)机构设置

  全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必须服务于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以旗直医疗机构为龙头,苏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民营及其他医疗机构为补充,建立优质、高效、全面、资源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保持现有旗级公立医院、苏木镇卫生院数量不变,质量提升促进医院健康发展,鼓励旗级医院晋升“三乙医院”。

  2.健全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

  3.健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増强完善四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的同时,根据需要在乌拉山城区内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4.鼓励社会办医。按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预留社会办医空间,鼓励社会资本在全旗范围内选择办医地点和类别,举办民营医疗机构。

  (二)床位配置

  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达到7.3张,其中,旗级公立医院4.6张、基层医疗机构1.2张、社会办医1.5张。

  (三)信息资源配置

  到2025年,全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100%覆盖。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旗、苏木(镇)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并与国家、自治区信息平台实现无缝连接,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等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建设完善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个卫生机构的高效、安全、稳定的卫生健康信息网络。所有二级医疗机构达到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建成覆盖100%的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旗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和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

  (四)设备配置

  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功能、专科特长和所承担的医疗保健任务,按照基本医疗装备配置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标准执行。到2025年,医疗机构100%装备配置标准基本品目的设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更加科学合理适宜,实现设备配置与机构功能定位相匹配。所配置的设备必须能够充分发挥效用,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远程诊疗。

  (五)技术配置

  加强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建设,强化适宜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一)旗直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发展规划

  1.功能定位。旗级公立医院是公益类事业单位,是旗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组带,是政府向全旗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承担全旗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2.机构设置。设置旗人民医院、旗中蒙医院、旗妇幼保健院,不再增设旗级公立医院。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推进旗级医院能力建设。

  (1)旗人民医院。加强全旗医疗中心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有效利用医院资源、资产,努力为旗人民医院普升“三乙综合医院”创造条件。

  (2)旗中蒙医院。促进全旗蒙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蒙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优势,强化蒙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治未病”工作,实施中医药“名医、名科、名院战略”,打造三级乙等中蒙医院。

  (3)妇幼保健院。加强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规范完善妇幼保健院的功能布局,扩大妇幼保健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能力,改善广大患者就诊条件,满足生育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妇幼保健服务需求,将其建设成为设施设备齐全、专科优势明显、科室设置规范、人员配置合理、环境舒适的三级乙等专科医院。

  3.床位配置。2025年规划编制床位达到2500张,其中,旗人民医院850张,旗蒙中医医院330张,妇幼保健院330张,其他医疗机构共690张。增设三所医养一体的康复医院其中旗医院规划200张,中蒙医院100张,妇幼保健院100张。

  4.社会办医。按每干人口床位数1.5张规划设置全旗社会办医数量,鼓励社会资本在全旗范围内自行选择办医地点和类别。到2025年社会办医床位数达到600张,占总床位的19.4%,社会办医不得设置分支机构。

  (二)基层卫生院发展规划

  1.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农村三级服务网络的桥梁和组带,包括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主要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

  2.机构设置

  (1)设置苏木镇卫生院20个。每个苏木镇设置1所公立卫生院,整合苏木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职能。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城区居民的基本公共生服务。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況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按需设置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可政府举办,出可社会资本举办),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区域内设置的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

  (3)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实行苏木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卫生室,个别人口多、幅员面积大、居住分散的可增加一个村卫生室,部分人员条件不具备的可与邻近村联办。

  3.床位配置。规划2025年编制床位420张,结合业务发展和功能定位情况对床位分布进行调整,优先保证医疗业务能力强的单位床位配备。

  (三)疾病预防控制发展规划

  1.功能定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级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承担着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各类公共卫生职能责,并承担着对全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职能。

  2.机构设置。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加强旗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其技术、能力、人才储备。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苏木镇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稳定基层疾控队伍。力争达到国家二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标准。

  (四)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展规划

  1.功能定位。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集中行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执法职权的执行机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卫生计生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执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维护卫生计生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保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

  2.机构设置。设置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1个。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协管服务,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

  人才队伍建设

  (一)人员配备

  到2025年,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974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达到5.64人;执业(助理)医师达到875人,每千常住人口医师数达到2.5人,并适量増加中级以上医师和短缺专业医师数;注册执业护士达到1099人,每千人口护士数达到3.14人,稳定护士人オ队伍,提高护士质量;每万名城乡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农村每千人有一名乡村医生。

  1.旗级公立医院。医师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占40%左右,专科占50%以上;护理人员本科以上占10%以上,专科占40%以上;医技人员本科占6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和初级比例达到1:4.5:4.5。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配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并招聘到位。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机构医师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占20%以上,专科占40%以上;护理大专以上占20%以上;医技专科以上占3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新聘乡村医生具备执业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每所村卫生计生室至少有一名执业乡村医生。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到2025年,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公卫医帅人员达到2.5人,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卫生监督人员达到0.9人。

  (二)人才培养

  1.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完善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严格按照岗位设置和管理规定执行岗位聘用,按各单位实际设岗,根据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对申报岗位的人员择优聘用。

  2.认真做好人才培养导向。鼓励医疗机构选拔优秀医护人员到旗、市、自治区级医疗机构学习,旗直医院每年选出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技术骨干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在学科建设、进修学习等方面给予激励和支持。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把高学历、高职称人才优先提拔到管理岗位。鼓励和表彰名医及学科带头人,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的浓厚氛围,吸引社会广泛关注。

  (三)人才使用

  多措并举,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卫生队伍专业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难、稳定难的问题。

  1.重新核定人员编制,解决编制供需矛盾。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能和实际,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相关规定,实行编制动态化管理,重新核定全旗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并逐步招聘到位,解决医务人员后顾之忧。

  2.完善岗位设置,确保人尽才用。重新核编后,对旗直医疗机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作适当调整,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对没有等级的合格卫生院给予一定比例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解决取得中高级职称后却无法聘任的问题。

  3.明确优惠政策,畅通人才引进渠道。一是制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筑巢引风,按旗情实际,放宽引进的学科带头人、高职称高学历人才入编条件,在待遇、安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二是对特殊岗位人员特事特办,对特殊专业或偏远乡镇卫生院,可以适当放宽公招条件。三是职称聘用上,只要考取职称,不管单位有无指标都可以按所取得的职称档次发放工资等待遇。四是鼓励在职学习,对在职取得更高学历或职称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健康建设

  1.实施健康行动。坚持全民参与,推进社会共建共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促进、健康环境促进、中医药健康促进、妇幼健康促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糖尿病防治、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等行动,健全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加强早期干预,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健康寿命。

  2.加强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建立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加强健康教育队伍服务能力,完善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评价体系。创新健康教育新方式,科学普及健康知识,做好健康信息发布,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升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3、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二)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资源整合与持续投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鼠疫、结核病、艾滋病、布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确保疾病防控体系硬件、软件达标,加强监测预警,织密风险网络,严防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升慢病管理水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2.健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城乡,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完善基层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健康儿童行动计划”,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加强监督管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3.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的服务体系,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进一步优化综合性医院和中医医院科室设置,着力增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4.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思维,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三)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加强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推进落实公立医院章程工作,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旗人民医院、旗中蒙医院和旗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加快推进重点学科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全旗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2.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优质服务,大力提升基层门诊、急诊急救、住院、检查检验、中医药、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苏木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3.改善医疗服务和质量。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充分发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预约诊疗、优化流程、付费结算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培训和远程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综合素质。

  4、重视心理健康服务及精神卫生防治。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规范化管理和科普教育。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强化重性精神疾病救治管理报告。

  (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加强重大疾病联防联控,全面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做好重大疾病的监测检测工作,提高重大疾病筛查率和规范治疗率。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落实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工作。

  2.提高妇幼健康水平。提高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覆盖率,保持婚检率稳定,努力提高婚检质量,落实母婴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五)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综合监管”的原则,网格化布局推进医联体建设。推进落实公立医院章程工作,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进一步加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工作推进情况督导,抓好试点医院各项工作落实。继续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三医联动”,增强部门协作,形成改革合力。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管理,继续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推进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的使用,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以病种为抓手,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分级诊疗。做好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工作。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提质增效为重点,抓内涵质量建设,不断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把服务做实做细,増加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的信任感,增加签约服务的吸引力。

  (六)推进蒙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

  大力促进蒙医药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加强蒙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快蒙中医药产业发展,落实好蒙中医馆建设项目,大力发挥蒙中医药的优势特色。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蒙医药中医药文化传播。加强中药资源保护,支持中药材种植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生产,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七)加强发展支撑保障

  1.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以信息化为手段支撑、引领卫生健康事业前行,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业务系统建设,普及应用电子健康码,推广应用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加快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业务协同。

  2.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制度,大力培养培训全科、卫生应急、精神卫生、公共卫生、卫生管理、儿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3.提升人口服务水平。加强人口监测预警,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建立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八)大力发展健康多元化服务

  1.鼓励社会资本办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差异化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提供儿科、康复、老年护理等基本医疗服务,投资发展相对薄弱且需求潜力大的专科机构。推进社会资本发展多样医疗服务,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2.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推进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产业融合发展。

      3.落实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九)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正确认识卫生事业发展的目的,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为了患者的服务理念。要弘扬白求恩精神,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及一切有损于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一案双查”。要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完善内部监察和社会监督制度,坚决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不断规范医疗服务从业行为

  政策保障与组织实施

  (一)强化卫生健康法治与监管机制建设

  1.坚持科学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梳理、编制和公布行政权责情况,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政务公开,

  2.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卫生健康系统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切实转变职能,减少审批事项,加快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3.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打击非法行医,建立完备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大监督执法办案力度,继续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加强全行业普法教育培训,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二)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旗政府按照分级规划的原则,统一规划和布局全旗卫生资源,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旗城整体规划和苏木镇建设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预留建设用地空间,确保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落实。

  2.完普多元投入体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旗财政要严格按照政府对卫生投入政策,落实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优化政府对医疗卫生投入支出结构,加大对公共卫生机构、基础医疗服务网络及其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对符合规划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项目予以重点保障,对资源短缺的医疗护理、康复、精神卫生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入主体多元化、投入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3.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联动,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规划落实,加快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卫生改革和规划相关政策保障的协调落实,依据规划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补助政策落实相应经费,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和激励作用。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对区域内卫生资源要素的规划、审批、调整、监督和评价依法进行管理。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要求,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网点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和卫生人事政策。编制部门要根据本旗卫生机构定编标准,对符合设置规划的卫生机构,合理核定其人员编制。

  4.加强考核评价。各地要强化规划监督和评价,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和资源配置的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分阶段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提高规划执行力度,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实施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并列入本系统和本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本规划期满后,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