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土地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现就开展市、旗县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旗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议事机制,认真抓好摸底调查等前期工作,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积极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将规划编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为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全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市发改、财政、农牧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局深入分析全市土地整治潜力,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制定保障措施,推进全市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
三、要按时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任务。市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于2011年9月底完成,旗县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于12月底完成。
附件:《巴彦淖尔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二0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巴彦淖尔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的精神,统筹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落实《巴彦淖尔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保障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0]162号)、《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0]67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
编制巴彦淖尔市土地整治规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为细化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示范项目,促使我市土地整治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土地整治规划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手段,也是科学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依据。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整合资源、引导资金、整体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有效补充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切实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有利于有序推进农牧区土地整治,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规划目标和任务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面积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其它规划相衔接,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以农用地整治为重点,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确保有序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推进散乱、废弃、损毁、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集中整治,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基期年,以2020年为目标年, 2015年阶段性目标年。规划数据以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评价上一轮规划及相关工作情况。客观、公正评价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深入调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总结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对策建议。
(二)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和国土资源大调查成果,结合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农牧区建设用地整治示范的范围等。
(三)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围绕中央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统筹推进增减挂钩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四)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市、旗县区规划要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范围和项目区。
(五)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粮食产能核心区和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六)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
(七)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二调成果,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
三、具体工作安排
按照国土资源厅要求2011年3月至9月完成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2011年6月至12月完成旗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启动市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科学评价上一轮土地整治(开发整理)规划实施情况,全面总结取得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在上一轮土地整治(开发整理)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农用地整治潜力分析评价、重点牧区饲草料基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整村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研究、重点矿区土地复垦潜力调查评价研究、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等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巴彦淖尔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进度安排如下:
1.2011年1月底前,研究制订《巴彦淖尔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和规划编制单位;
2.2010年2-3月,部署开展上一轮土地整治(开发整理)规划实施评价和重大问题研究调研工作;4月底,完成重大问题研究。
3.2011年7月,完成《巴彦淖尔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征求意见稿;
4.2011年8月底,征求政府和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论证:
5.2011年9月10日前,形成规划送审稿报国土资源厅审批;
(二)部署开展旗县区级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
为更好地指导旗县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在抓紧编制《巴彦淖尔市土地整治规划》的同时,同步开展旗县区级规划修编试点工作;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作安排如下:
(1)2011年4月,开展旗县区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2)2011年6月-2011年9月,完成重大问题研究工作。
(3)2011年6-11月,完成旗县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4)2011年12月,组织开展旗县区级土地整治规划评审工作,并形成送审稿上报国土资源厅审批。
(三)开展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
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市级土地整治规划提交的主要成果
1.文字成果
(1)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2)土地整治规划说明(2011-2020年);
(3)土地整治规划工作总结。
(4)重大问题研究报告
2.规划图件:
(1) 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比例尺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一致)
(2) 土地整治规划图(2011-2020年)(比例尺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一致)
(3) 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布局图(比例尺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一致)。
(4) 增减挂钩规划图(比例尺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一致)。
3.规划附件:包括基础资料、评审论证材料等。
4.规划数据库:电子成果及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
(二)旗县区级土地整治规划提交的主要成果
1.文字成果
(1)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2)土地整治规划说明(2011-2020年);
(3)土地整治规划工作总结。
(4)重大问题研究报告
2.规划图件
(1)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比例尺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一致)
(2)土地整治规划图(2011-2020年)(比例尺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一致)
(3)土地整治项目图集(1:1万标准分幅图)。
(4)增减挂钩项目规划图集(1:1万标准分幅图)。
3.规划附件:包括基础资料、评审论证材料等。
4.规划数据库:同步建立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