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对《关于推荐申报第十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发布时间:2025-04-03 11:55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同时也特别注重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多次调研非遗项目,与传承人亲切交流,并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申报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项目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非遗的定义,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北疆文化价值,展示民族创造力和交往交融历史,且有可行的保护措施与规划。

  二、申报需要哪些程序?

  由旗文体旅游广电局组织专家筛选审定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出推荐名单后公示、公布。申报数量不限,重点关注大众参与度高、具有地域文化特色且活态传承的项目。

  三、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需提交推荐申报函、项目申报书、申报汇总表,所有申报项目均需标注推荐申报项目,并按要求公示和公布。此外,还需旗县级人民政府出台同意申报的文件和函件。

  四、申报工作有哪些要求?

  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申报标准,认真研究处理申报期间的意见建议。申报材料要真实可靠、准确精炼,按规定格式和数量提交,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申报。

  五、非遗项目申报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一是有助于文化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北疆文化的关键组成部分。申报工作能够挖掘、保护和传承这些珍贵文化,增强文化认同,促进文化的多元繁荣。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进程中,非遗传承发挥着凝聚民族情感、推动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二是有利于完善保护体系。健全和完善全旗非遗名录体系,有助于构建更全面的非遗保护框架。通过申报筛选,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名录,实施更具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推动保护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提升整体保护水平。



  政策原文:关于推荐申报第十批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