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拉山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六个环保问题已完成整改
针对环保部督办问题,自治区西部环保督查中心、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和乌拉特前旗环保局联合对乌化公司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
1、约30吨/小时的废水排入属五七农场暂存池内,用于“冬储夏灌”厂属五七农场农田,未能达到环评批复提出的全厂生产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的要求的整改情况。一是该公司2014年5月份对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增容扩建,于2014年11月投入运行,目前处理后的废水用于生产循环水补水回用;二是乌拉特前旗环保局于2015年3月17日将该公司排向“冬储夏灌”池的管道实施铅封,并于2015年6月4日割除了相关管线,五七农场“冬储夏灌”池内废水已清空,据乌拉特前旗环保局对该“冬储夏灌”池内土壤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三是该公司委托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生产废水“零排放”方案进行了编制,并邀请专家组进行了论证;四是该公司通过采取“清污分流、梯级利用、以水定产”等措施,确保产生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目前未发现企业有外排生产废水现象。
2、1#、2#供热供气沸腾炉未按环评要求停用并改造为循环流化床锅炉,旧的2台余热锅炉和12台造气炉未按环评要求进行关停的整改情况。该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已将上述违法违规项目全部停用,并切断了设备相关工艺管线,同时将1#、2#供汽供热锅炉的引风机及厂房拆除。
3、7#10吨供热供气锅炉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的整改情况。该锅炉已于2014年3月关停,并将风机烟道拆除。
4、半水煤气液氨脱硫工艺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淘汰类工艺,但目前仍在运行的整改情况。该公司已于2013年11月将半水煤气液氨脱硫工艺改为纯碱脱硫工艺。
5、厂区南侧王六壕子(天然湿地)内的排渣从建厂之初使用至今未采取防渗处理措施的整改情况。一是该公司于2014年11月委托国家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企业及周边环境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风险评估,据评估结论生产中产生的废渣为一般固废,对地下水的影响较为有限;二是委托北京蓝图设计院设计渣场防渗工程施工方案;三是委托巴彦淖尔市环科所编制环评报告。渣场防渗工程于2015年9月1日前已经全部完成。
6、对地下水、地表水和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部分指标超标的整改情况。一是该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将疑似外排相关管线全部进行了割除;二是该公司废弃暂存池,并予以清空,同时承诺今后不再使用;三是乌拉特前旗环保局对该公司的超标违法行为已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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