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解读
低收入家庭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以及其他低收入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困难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二、申请低收入家庭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低收入家庭成员必须是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低收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持有乌拉特前旗常住户口,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且长期居住在巴彦淖尔市辖区范围内的居民。
2、家庭可支配收入按照申请当月的前12个月或者上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总数进行认定,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3、家庭财产是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商业保险、机动车辆、房屋、船舶、大型农机具以及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
三、申请低收入家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
4、填写《巴彦淖尔市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前款所列证明材料,可通过信息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的地方应视情简化。
四、怎么申请认定低收入家庭?
向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苏木镇人民政府(农牧渔场)提出申请,苏木镇人民政府(农牧渔场)接到申请后,启动入户调查程序和受理公示,并报旗县区民政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对公示、核查预警结果存在异议或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的,重新核定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对符合低收入家庭认定资格的,报旗县区级民政部门审批。旗县区民政部门接到苏木镇人民政府(农牧渔场)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经再次全面审查,提出审批意见。对符合低收入困难家庭条件的,及时录入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苏木镇人民政府(农牧渔场)也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乌拉特前旗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宣)
202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