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就业服务中心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宣传

来源: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24 10:57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一、补贴人员范围:                           

  1、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

  2、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二、申请补贴需提供的资料

  所有申请人:申请人本人《就业创业证》(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创业项目计划书》(按照创业培训教材规定的内容完成);《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创业实体概述;企业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及开户银行全称或个人银行卡。

  不同类别申请人提供不同材料: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

  申报补贴时,需提交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含截图、收支截图明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与电子版一同上报。

  三、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补贴一次,补贴标准为5000元。

  四、申请程序:一次性创业补贴由申请人向当地就业部门申报,经就业部门初审,报同级人社部门复审、财政部门复核后,上报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由旗县区就业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企业银行账户或本人银行卡上。

  五、联系地址:乌拉特前旗民生大厦就业服务中心505室

  联系电话:0478-3212446   15847842377  1576484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