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流程
一、审批流程:
1、本人在户籍所在地嘎查村委会(社会民委会)提出申请或老年人因身体不适或居住地离户籍地较远,无法到其户籍所在嘎查村委会(社区民委会)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还需提供《个人委托授权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在接到申请后,要根据申请材料和调查核实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并于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初审评议,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将纸质审报材料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2、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纸质申报材料的审核、登记、和造册,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旗县区民政局审批。
3、乌拉特前旗民政局从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统一登记造册,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
二、发放方式
乌拉特前旗民政局审批同意后每月25日到次月10日之前完成高龄津贴社会化发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