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推进情况自评报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全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办函〔2020〕186号)文件精神,2021年4月29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制定了《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报送〈乌拉特前旗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创建规划〉的报告》(乌政发〔2021〕59号)。
按照《乌拉特前旗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自评排查方案》要求,乌拉特前旗教育评估中心在学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将于2022年5月19日至20日组织相关人员入校进行核实排查,并及时汇总排查结果,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资源配置方面
近两年,我旗为20多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各科教师,共计181人;其中,音乐11人、美术9人,合计20人;体育18人。
为20个学校购置仪器器材支出经费862万元。为14所学校新建教学辅助用房2664㎡、改扩建校舍2418㎡,新建13所水冲厕所。
重点自查了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七个方面的配置水平校际差异系数情况。
(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我旗小学平均达7.43人,初中平均达7.54人。
(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我旗小学平均达3.79人,初中平均达4.46人。
(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我旗小学平均达1.42人,初中平均达1.13人。
(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我旗小学平均达5.3平方米,初中平均达5.8平方米。
(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我旗小学平均达11.7平方米,初中平均达16.5平方米。老城区的一小、三小、四小、六小的占地面积小,运动场地达不到国家标准。
(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我旗小学平均达2563元,初中平均达3892元。
(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我旗小学平均达,2.7间,初中平均达2.6间。
竹林学校至少有5项指标达不到上述要求;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为0.55,初中为0.49,均高于国家规定的指标值。
二、政府保障程度方面
重点自查了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等15项具体指标。
(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学校布局暂不合理,乌拉山镇西北部楼群多、人口密集,第六中学、第一小学及分校、第三小学及分校、第七小学均已超班容量,为缓解当前学位紧张状况,现需要在城区西北部新建一所54个(小学36个、初中18个)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我旗完全实现了“标准四统一”。
(三)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目前,全旗只有8所学校能达到这一标准,其余18所学校(包括竹林学校)均需新建96平方米的音乐专用教室、90平方米的美术专用教室。
(四)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目前,全旗暂没有超规模学校。
(五)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现在第六中学有超50人的班级,第一小学及分校、第三小学及分校、第七小学有超45人的班级。
(六)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这项经费已经按这个标准在执行。
(七)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这项经费已经按这个标准在执行。
(八)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全旗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按规定足额核定发放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九)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按时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在编在岗教师能按要求统一分配到各学校。
(十一)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此项工作符合交流轮岗的规定要求。
(十二)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了100%。
(十三)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全旗就近划片入学比例中小学均达到100%。
(十四)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全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达到75%,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十五)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全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100%。
三、教育质量方面
重点自查了全旗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九个方面的内容。
(一)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全旗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7.77%。
(二)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全旗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三)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全旗所有学校都制定了学校章程,但大都是依据一定的格式编制成的,并没有分层分级制定,与学校实际也有一些的不相符合的地方;大多数学校教学信息化能实现,但学校管理信息化并没有大规模运用,只是在少数区域内有一定的使用。
(四)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全旗所有学校的教师培训经费均已超过年度公用经费占比的5%。
(五)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各学校教师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教学比较熟练,学校的实施设备利用率较高。
(六)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各学校按照市旗两级下发的学校德育实施方案进行工作,效果明显,关于校园文化建设工作,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要求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另一方面按照如何用先进的文化思想与核心价值理念引领校园文化建设,打造有书香气息、有办学理念、有育人功能、有管理品味的校园文化。
(七)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各学校均能按照“三级课程”管理和课程设置标准,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学校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能有效开展。
(八)无过重课业负担;按照国家“双减”要求,各学校按照实际情况对学生作业进行分层设计,有差别的布置,利用课后服务解决一部分作业任务的完成,解决了学生作业量大的问题,实现了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
(九)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在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语文、艺术两个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经过自查,找出了经费、硬件方面存在的问题,上报了旗政府,做了逐年投资解决问题的计划,并逐步补齐部分学校师资队伍专业对口不足和音乐、美术教室不达标的短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分布建设也开始逐步实施,目前,正在乌拉山镇城区西北部规划新建一所小学36个班、初中18个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前期论证工作、选址工作已经完成。
乌拉特前旗教育评估中心
2022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