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824011755193F/2024-0044 | 主题分类 | 农牧 |
发文机关 |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 | 文 号 | 乌政发〔2024〕4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11 | 公开日期 | 2024-03-1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转发<关于强化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巴组通字〔2023〕31号)文件精神,经旗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乌拉特前旗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实施方案》随文呈报。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乌拉特前旗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推动全旗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强国要求,持续夯实党在农牧区的执政根基。按照自治区、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旗人民政府成立由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王俊杰任组长,相关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旗委组织部、农科局、发改委、财政局、林草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等各涉农涉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乡村振兴局,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和业务指导等工作。旗级层面强化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发改和农科等涉农部门统筹推进,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做好项目实施的指导与服务工作。苏木镇层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嘎查村具体推动落实,统筹谋划好用地审批规划、社会矛盾处理、引资合作服务等前期工作。组织部门、旗乡村振兴局负责政策指导,旗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和监管,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把有限的资金管好用好,支持帮助项目落地,共同做好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自治区党委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有关要求,围绕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将扶持项目聚焦到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和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上来。按照“产业关联度大、规模集约水平高、辐射带动面广”的原则,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实施大佘太镇乌兰村玉米芯深加工项目、先锋镇分水村糯玉米生产加工冷冻仓储项目(二期)、苏独仑镇瓦窑滩村党支部领办农机合作社项目、沙德格苏木呼和温都尔嘎查哈萨尔弓箭广场建设项目、小佘太镇东五份村活畜交易市场改扩建工程项目、明安镇菅家窑子村酸枣种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巴音温都尔嘎查肉牛养殖项目、西小召镇邓存店村葵花色选厂建设项目、额尔登布拉格苏木赛湖洞嘎查农机服务项目、新安镇庆华村农机服务合作社项目、白彦花镇阿贵高勒嘎查赛马场项目等11个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项目,进一步加快我旗农牧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推产业振兴,实现嘎查村集体经济和农牧民增收互促共赢。力争到2024年底,全旗93个嘎查村集体经济年度总收入增速不低于10%;到2027年底,集体经营性年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和100万元以上占比在2022年底基础上实现翻番。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组织引领原则。强化村级党组织在发展集体经济中的政治引领功能,自觉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战斗堡垒。
(二)坚持集体所有原则。巩固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
(三)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要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四)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坚持因村因势施策,立足资源禀赋,突出特色优势,探索不同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和商业运营模式,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商则商,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
(五)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充分发挥村集体和农牧民的主体作用,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加强村务、财务、党务公开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村账镇管制度,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调动农牧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和个人利益双赢。
四、主要内容
乌拉特前旗2024年度共计划争取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项目11个,预计总投入2043万元,其中1375万元为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村集体入股资金145万元,其他财政投入439万元,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投入84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每年至少为涉及的11个嘎查村集体经济增收127.25万元。
1.大佘太镇乌兰村玉米芯深加工项目。该项目建设在大佘太镇乌兰村,由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计划总投资350万元,其中125万元申请上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用于购买深加工生产线八条80万元,每条生产线综合造价约10万元,(包含工业电机一台、传输带一条、大型粉碎机一台、大型磨面机一台以及除尘设备等);45万元用于购买装载机、叉车各一台,及变压器等相关配套设施。225万元用于建设2200平方米彩钢车间一座,硬化场地9800平方米。
该项目建成后,通过将大部分无法利用的废弃玉米芯资源加工成饲料蛋白供应饲料厂商,在增加农户玉米种植的附加值收入的同时,可使资源循环利用和降低环境污染,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按照该行业每吨220元纯利的市场行情,以佘太玉米作为主原料来源,预计年加工产量约2250吨,年纯收益可达49万元,可每年固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7.5万元。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通过群众投工投劳实现增收,通过安排务工就业岗位、收购监测户和脱贫户的玉米芯,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可带动周边40人左右在家门口就业,预计每户每年可从中获取劳动收入6万元左右。项目覆盖群众260户640人,其中监测户1户1人。
2.先锋镇分水村糯玉米生产加工冷冻仓储项目(二期)。
该项目建设在先锋镇分水村,由乌拉特前旗先锋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投资125万元,全部申请上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购置无菌包装间2间、玉米高温杀菌锅1台、自动给袋包装机1台以及配套相应的附属设施等。
该项目建成后,村民通过务工、入股等形式参与生产加工,共享项目收益。按照年产120万穗计算,销售价格5元/穗,每穗利润区间在3元左右,年产值600万元,总利润360万元左右,按照项目衔接资金投入比例6%的收益率,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7.5 万。同时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招聘脱贫户家庭成员,保障其稳定就业,根据项目规划,每年可带动农村劳动力600余人,每人每年预计务工收入3000元,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扶持受益总人口预计为286户593人,其中脱贫人口68户125人。
3.苏独仑镇瓦窑滩村党支部领办农机合作社项目。该项目建设在苏独仑镇瓦窑滩村,由乌拉特前旗苏独仑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计划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发展嘎查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25万元,用于购买拖拉机1台、动力驱动耙1台、深耕梨1套;自筹资金125万元用于购买拖拉机1台、动力驱动耙1台、深耕梨1套。
该项目建成后,可推动农业机械化耕作、收割,提高农机具利用率,促进了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预计年实现耕作面积 3万亩,实现经营服务收入25万元左右,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5万元左右。同时,项目所得收益金通过安排公益性岗位、分红,实现群众增收,可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10余人,月增收3000元,每人每年增收约9000元左右。并为本村及周边农户每亩节约种植成本5元,总计耕地3.5万亩,可节约种植成本17.5万元,实现了农民和农机经营者“双赢”。项目可辐射带动瓦窑滩村农民411户1144人,其中脱贫户10户25人。
4.沙德格苏木呼和温都尔嘎查哈萨尔弓箭广场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在沙德格苏木呼和温都尔嘎查,由乌拉特前旗沙德格苏木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159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25万元,用于建设室外射箭场2000平方米,每平方米200元,共计40万元;室内射箭场500平方米,每平方米1700元,共计85万元。自筹资金34万元,用于建设室外射箭场1000平方米,每平方米200元,共计20万元;广场500平方米,每平方米280元,共计14万元;
该项目建成后,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民营企业入驻经营,开展中小学、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年平均收益5万元左右;通过承办比赛活动,进行场地租赁,可收益2.5万元左右,预计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7.5万元。所得收益金可通过公益性岗位设置、分红等方式实现当地群众增收,同时解决20余人就业,人平均年收入可增加20000元左右。扶持受益总人口预计为459户1658人,其中脱贫享受政策户18户51人、监测户2户6人。
5.小佘太镇东五份村活畜交易市场改扩建工程项目。该项目建设在小佘太镇东五份村,属于改扩建项目,由小佘太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125万元,全部争取上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计划在东五份村原有活畜交易市场的基础上,新建主要建设蓄水池5立方米、青储窖100立方米、化粪池200立方米、冷库50平米、草料棚1000平米、冬夏季水槽20个,喂羊槽20个,配置草料加工设备1台。
项目建成后,预计繁育活畜3000只,平均活畜每只/每日需饲草料一公斤,折合人民币每只/日4元,每只羊可实现利润70元,总利润预计在21万元左右,每年可固定为村集体经济增收10万元。采取“支部+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运营,通过支部领办合作社增强党组织与群众的联系,可为周边农户提供就业机会,就业岗位将全部雇佣当地剩余劳动力,有效增加脱贫户家庭务工收入。同时为农户每只活畜销售价提高30-50元,针对镇内脱贫农户还可额外在活畜毛重基础上增加每斤收购价0.2元。预计辐射带动农户393户868人增收致富,其中脱贫户201户514人,人均每年可获利近1200元左右。
6.明安镇菅家窑子村酸枣种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在明安镇菅家窑子村,由明安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125万元,全部争取上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为已建成的3500亩酸枣种植基地配套低压滴灌节水工程。
项目建成后,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建立起以党支部为引领、企业为主体、当地农户具体参与实施并从中受益的紧密型利益联结联农带农机制。乌拉特前旗明安镇人民政府与内蒙古天衡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合作,项目建成后每年支付村集体土地承包费、酸枣收益金等至少15万元,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通过务工就业、订单种植、设定保护价收购,可带动农户种植酸枣每亩将增加收入20000-35000元左右。辐射带动菅家窑子村及周边农牧民 459户985人,其中脱贫户119户190人、监测户9户18人。
7.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巴音温都尔嘎查肉牛养殖项目。该项目建设在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巴音温都尔嘎查,由额尔登布拉格苏木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125万元,全部争取上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新建牛舍2500平米。
项目建成后,通过“嘎查+合作社+农户”模式代养农牧户的肉牛和自行育肥肉牛,初步计划养殖100头,除去肉牛牛犊0.5万元、年饲草成本0.5万元、每头牛年人工成本0.2万元、年检疫治疗费0.1万元等成本,每头牛纯利润在0.3万元,预计年利润30万元左右,每年可固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6.25万元。项目运行也可解决嘎查内20余人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嘎查内种植户玉米、饲料的销售。可辐射带动巴音温都尔嘎查及周边农牧民168户554人,其中脱贫户33户72人、监测户1户3人。
8.西小召镇邓存店村葵花色选厂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在西小召镇邓存店村,由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364万元,申请上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25万元,用于购置650型皮带提升机、地坑料箱、管辖输送带、z型提升机等葵花筛选加工设备;申请发改资金214万元,用于建设仓储库房1500平米,硬化场地1163平米;村集体自筹资金25万元用于建设管理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造价服务费及工程预备费用。
项目建成后,计划年色选葵花7000吨,每吨葵花色选服务费为200元,年产值为140万元,计算期12年内年平均收入为140万元,年平均缴增值税4.98万元,年利润预计在28万元左右。邓存店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与商贸公司建立合作机制,确保投入资金6%的最低收益率。2024年村集体分红收入预计可达到10万元以上。大量招聘脱贫家庭人员解决就业问题,安置劳动力预计20人,每人预计增收1.8万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扶持西小召镇邓存店村集体经济和产业发展,扶持受益总人口为 932 户 2161人,其中脱贫户88户126人检测户7户14人。
9.额尔登布拉格苏木赛湖洞嘎查农机服务项目。该项目建设在额尔登布拉格苏木赛湖洞嘎查,由额尔登布拉格苏木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125万元,全部争取上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购买约翰迪尔牌6M-2104拖拉机1台90万元、雷肯牌450翻转犁1台20万元、华德9YG-2.2圆捆打捆机1台15万元,共需投入资金125万元。
项目建成后,通过嘎查成立的农机服务合作社,为嘎查内和周边地区提供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赛湖洞嘎查现有耕地2万余亩,犁地费50元/亩,200马力拖拉机日均犁地200亩以上,每日收益10000元以上,犁地作业期30天;秸秆打捆费60元/亩,200马力以上拖拉机日均打包秸秆150亩以上,每日收益在9000元以上,秸秆打包作业期30天。保守估计每年60天作业期可实现毛收入57万元,除去人员、燃料等开支年净收益25万元,每年可增加嘎查集体经济收入12.5万元。同时,可稳定安置5人就业,每人每年(60天)务工增收8000元,为周边农牧民犁地和秸秆打捆每亩可减少开支15元,可辐射带动赛湖洞嘎查166户472农牧民增收,其中脱贫户44户122人。
10.新安镇庆华村农机服务合作社项目。该项目建设在新安镇庆华村,由乌拉特前旗新安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170万元,申请上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25万元,用于配套604四轮车20辆,番茄移苗机2台;村集体经济投入45万元,用于购买辣椒种植移苗机10台和番茄种植移苗机8台。
项目建成后,依托内蒙古禾兴农牧业有限公司每年辣椒种植大约5000亩和泰盛番茄厂每年番茄种植大约8000亩,进行机械化作业,年利润52万元左右,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7.5万元。充分发挥产业示范效应,吸引本村村民土地流转、务工就业,扶持受益总人口预计为653户1206人,其中脱贫户35户42人,监测户6户15人。
11.白彦花镇阿贵高勒嘎查赛马场项目。该项目建设在白彦花镇阿贵高勒嘎查,由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总投资125万元,全部争取上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新建民宿2座65万元,安装观景台座椅40万元,赛马场其他配套设施10万元,马厩配套设施10万元。
项目建成后,按照年吸引游客600人计算,年直接产生收益12.5万元,利润可达7.5万元。通过务工就业、公益性岗位实现当地群众增收,同时带动当地特色手工艺品如蒙古袍、蒙古装饰品等特色旅游商品和当地农副产品销售实现增收。项目可带动本嘎查农牧民71户191人增收并壮大村集体收入,其中,可带动脱贫户11户23人,通过投工投劳,直接增收。
五、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扶持发展壮大嘎查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落实好扶持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苏木镇党委要成立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指导各村理清发展思路,选准发展项目、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发展措施,切实做到责任、措施、投入到位。村党组织要认真谋划经营发展思路,加强对集体资金的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规范、可持续发展。
(二)严格资金监管。明确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资产保值增值水平。旗财政按要求完成每个项目12.5万元匹配资金部分,足额投入到发展项目中,规范资产资金管理使用,建立完善“三资”台账,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防止资产流失。健全完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和村级“三务”公开制度,账目及项目推进情况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严格考核评估。要加强对发展嘎查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调研指导,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充分运用督考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统计调查、定期调度、监测分析和督查通报制度,对实施项目苏木镇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并将其作为抓党建责任清单、年终实绩考核和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相关苏木镇党委要将发展嘎查村级集体经济落实情况,纳入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苏木镇要充分利用村组广播、微信公众平台、党群服务中心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准确解读中央和区市有关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发展嘎查村级集体经济的重大意义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形成社会广泛关注、部门献策出力、群众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
政策解读:《乌拉特前旗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